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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与累犯在走私案中待遇相同吗?

2026-06-11上海海关律师

初犯与累犯在走私案中待遇相同吗?

刑法对初犯与累犯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原则。具体到走私案件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针对累犯加重处罚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之前因为犯罪行为被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话,则被视为累犯。而对于初犯来说,则没有这样的规定,即他们在量刑时不会因为不存在前科而受到额外惩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走私普通货物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行为,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对于此类行为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走私货物、物品的价值以及情节轻重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走私行为构成犯罪,则可能面临从管制到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死刑(但需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对本罪名适用死刑的规定)。具体量刑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法裁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初犯与累犯在走私案中的待遇存在差异,法律倾向于对累犯施加更加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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