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走私辩护律师张化帅:出口“普通面料”竟被罚125万?
2025-07-18上海海关律师
血泪教训!125万罚款!就因为出口了一批“塔丝隆”面料!
家人们,做外贸真的要擦亮眼睛啊!今天刷到一份海关处罚决定书,看完后背发凉!江苏某进出口公司,就因为一批看似普通的出口面料,栽了大跟头!😱
事情是这样的:
👉 去年9月,他们委托报关公司,申报出口一批货到越南。
👉 申报品名:塔丝隆(12790.6米),货值近20万美金。
👉 申报商品编码:5407440000(看起来就是普通化纤面料对吧?)
BUT!海关查验后发现惊天大雷!
这批所谓的“塔丝隆”,实际属于《jun品出口管理清单》里的D类jun用面料! (具体条款:13.1.1.1项)
关键点来了: 出口这类jun品,必须要有国家颁发的jun品出口许可证!他们没办!也没在申报时说明!
结果可想而知...
构成了违反出口管制规定!
天价罚单:125万6千元人民币! (1256000元)
更扎心的是:案发后,他们也没能补办出许可证...彻底凉凉。
处罚依据: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出口管制法》第34条第1项!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海关律师张化帅给所有外贸/货代/报关同行的警示:
1️⃣ 商品归类是生命线! 光看品名“塔丝隆”远远不够,核心是实际用途和材质是否符合管制清单! 尤其是涉及特殊性能的材料。
2️⃣ 《jun品出口管理清单》是高压线! 务必熟知!对疑似涉及jun品的货物,千万!千万!千万! 要核实清楚是否需要许可证。不要抱侥幸心理!
3️⃣ 合规申报是底线! 如实申报货物属性、用途、成分,该办的证一个都不能少。委托报关也要把好关,信息要真实准确。
4️⃣ 后果很严重! 不仅仅是罚款(125万啊!肉疼!),还可能面临货物被扣、变卖抵缴,甚至影响企业信用,后续出口都成问题!
这份处罚书就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外贸路上,合规成本再高,也比不上一次违规的代价高!
赶紧自查! 特别是涉及特殊材料、高性能面料、化工品、电子元器件的朋友们,务必研究透管制清单和许可证要求!别让下一个“125万”发生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