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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律师张化帅:南京某化工企业伪报丙硫菌唑农药出口被罚案解析

2025-07-07上海海关律师

  同一商品拆两单申报,企业自认天衣无缝,海关一验货值近90万!

  最新农药出口违规处罚案,给所有化工外贸企业敲响警钟。

  行业人一眼看穿的“套路”

  1.伪报成分:

  将单一高浓度农药(480g/L丙硫菌唑)伪装成“戊唑醇+丙硫菌唑复配制剂”,试图利用复配农药的宽松监管漏洞。

  (注:纯丙硫菌唑属高风险农药,我国对其出口实施许可证管制)*

  2.拆单障眼法:

  两票报关单(No.223120250001442373/374)重量、金额完全一致,明显人为拆单降低单票货值关注度,属故意逃避监管行为。

  3.证件硬伤:

  未办理《农药放行通知单》直接暴露违规意图该证需提前向农业农村部申请,证明农药合规性及境外登记许可。

  为何罚款高达货值10%?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申报不实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值5%20%罚款”

  本次按中上限处罚(10%),核心原因有二:

  主观故意明显:拆单+成分伪报双违规行为

  货物敏感性强:丙硫菌唑作为杀菌剂,境外滥用可能导致农产品安全风险

  海关律师、走私辩护律师张化帅提醒:

  给化工外贸企业的血泪教训

  1.浓度≠成分:

  农药监管以实际化学成分为准,浓度变化可能改变商品归类(如480g/L丙硫菌唑应归3808921010)。

  2.拆单申报=自爆风险:

  海关风控系统自动捕捉“同品名、同重量、同金额”报关单,拆单行为反而触发红色预警。

  3.证件清单动态更新:

  2025年新增吡嘧磺隆、精喹禾灵、丙硫菌唑等12种农药需《放行通知单》,出口前务必查询最新版《中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

  行业冷知识:同一企业因同类问题半年内两次违规(参考南京鸿贵化工3月罚单),海关可能启动信用降级程序,届时将面临100%查验率!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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