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海关查获走私K粉575.6克

海关查获走私K粉575.6克

2025-06-12上海海关律师

近日,重庆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监管时,发现一进境包裹机检图像存在异常,随即对其开箱查验。经查发现,该包裹内装有铝箔纸包裹透明塑料袋1袋,袋内有白色粉末状物体。经鉴定为毒品氯胺酮(K粉),重575.6克。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查获走私K粉575.6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025 上海海关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